导读:
视力保健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,在新生儿期、婴儿期视力保健的基础上,幼儿期(18、24、30、36月龄)、学龄前期儿童(4、5、6岁)仍需按时进行视力保健。检查内容中眼外观检查可参照视力保健——新生儿篇,眼位检查、单眼厌恶试验可参照视力保健——婴儿篇。
目录
1.眼外观检查
2.视物行为观察
3.屈光筛查
4.视力检查
5.婴儿期视力保健指导
6.学龄前期视力保健指导
1.眼外观检查
观察双眼球大小是否对称,结膜有无充血,眼部有无分泌物或持续溢泪,角膜是否透明、双侧对称,瞳孔是否居中、形圆、双侧对称,瞳孔区是否发白、有无眼球震颤(同新生儿期、婴儿期眼外观检查)